第十九条

有效

除国家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外,还禁止使用地弓、捉脚、粘网、绝户网、密眼箔等猎捕工具。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规定并公布其他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