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监测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