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涉水产品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卫生安全自查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规范开展自查,并保存记录。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