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第四章 山体绿化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绿化、林业等部门对已受损的山体,制定山体绿化修补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因自然原因受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修补;因建设原因受损的,由项目建设主体负责修补;因违法原因受损的,由行为人负责修补。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