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古树名木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分级管理,绿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鉴定、定级和统一建档挂牌,设置明显保护标识,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胸径大于50公分或者树龄在50年以上不足100年的树木,应当纳入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库。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