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地自然条件,保持植物群落多样性和合理性,选用适宜的本土植物,科学规范外来植物引进,推广市树、市花在绿化中的应用。城镇绿化应当通过乔木、灌木、藤蔓、花草等植物科学合理配置,注重景观建设,依山顺势造景,营造独具地方特色、富有文化意境、贴近群众生活的多样性园林景观。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