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城镇绿地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标准,加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