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