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