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城乡街道不得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设置有碍市容环境的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占道的,应当依法办理占道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