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应当统一管理、加强养护、积极完善、逐步提高。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