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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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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效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未经批准不得有行驶或者停放车辆、露营、踩踏、采摘花果枝叶、设置商业经营服务摊点等行为。

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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