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宣传、文化和旅游、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制作、展示社会科学普及产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云南各民族优秀文化、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旅游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