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尚未生效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与亲属、监护人通话、会见;与其他人员通话、会见有利于罪犯改造的,经监狱批准也可以通话、会见。

监狱应当根据罪犯的改造需要、处遇分级等合理安排罪犯通话、会见的次数与时间。监狱还可以按照规定增加安排罪犯进行视频会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