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尚未生效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发现身体有伤残或者严重疾病的,应当询问情况,做好记录。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