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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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