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