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