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七章 生态修复第九百三十二条有效国家加强生态脆弱草原保护。对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的草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组织生态的保护与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