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编 生态保护/第七章 生态修复第九百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系统治理,加强湿地修复工作,恢复湿地面积,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破碎化严重或者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综合整治和修复,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九百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