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九分编 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第三十四章 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第六百四十四条有效国家加强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生产、进口、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质,应当遵守国家规定,防止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百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