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场所建设需求,保障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场所用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