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分编 水污染防治/第八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三百零五条有效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厕所改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百零四条回到全文第三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