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分编 大气污染防治/第三章 一般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有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百九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