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百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