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有效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经济、技术条件为根据,反映污染物排放特征、可接受生态环境风险,科学合理确定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百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