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民用航空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