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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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