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第一节 民用航空器国籍第十五条有效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民用航空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后,方可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证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