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贵阳市绿化条例
/
第三章 城镇绿化
第十五条
有效
城镇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由持有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四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