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引进和保障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市、区政府应当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完善人才在住房、户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