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投入和金融服务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区政府及其金融工作、科技部门应当健全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举办科技金融活动,定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推介融资项目,促进技术项目和金融资本对接。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