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应当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