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二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