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已废止在职教师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