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信访条例/第六章 信访事项受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一级国家机关,通报有关主管机关。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