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公路、公路用地管理第十一条有效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禁止在高等级公路上进行任何测试、检验机动车性能的活动。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