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禁毒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