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新建收费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入口处安装超限检测设备。已建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对收费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检测设备。

经检测超限的货运车辆,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拒绝其通行,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