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货运车辆途经超限检测站点和收费公路入口处时,应当按照执法人员的引导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超限车辆的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经确认可以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证据。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