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十条有效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编制,并听取公众意见。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及时公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