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