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交易及其有关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均应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