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的技术市场,是指常设和非常设的技术交易场所及其技术交易活动。

技术交易活动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