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保护生态环境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及越冬水禽栖息地,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