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