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实行火葬而土葬的遗体,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