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单位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各个分部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验。煤气、消防等专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后,再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验。未经质量等级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并不准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