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四节 施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九条已废止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工程,对其施工工程的质量负责,并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