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要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常务委员会要保证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日